【轉知】本市「112學年度優秀身心障礙學生選拔暨表揚實施計畫(含填報說明)及推薦表」
跳到主要內容區
:::
:::

【轉知】本市「112學年度優秀身心障礙學生選拔暨表揚實施計畫(含填報說明)及推薦表」

一、本案旨在激發身心障礙學生努力學習與奮發向上的積極人生觀,增進社會對身心障礙者的理解、支持與關懷。
二、選拔對象:本市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經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之在學學生且109-111學年度近3年未曾接受本活動表揚者(含學校模範生代表)。
三、評選程序:採書面資料評選,由評選委員會依據各校公務填報推薦表等相關資料,遴選30位優秀身心障礙學生接受表揚。
四、推薦作業:請於112年11月10日(星期五)前「備妥推薦表內容」後,繳交至特教組,以利後續選拔。
瀏覽數:
:::

訪客人數:4337424